《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情况反馈

日期:2019-05-30 17:08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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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司法局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5日就《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方面普遍认为,民营经济是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制定《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非常必要。我们积极采纳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是有企业建议《条例(草案)》应当突出对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和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减轻民营经济组织负担。

二是有企业建议《条例(草案)》应当突出营造平等准入的发展环境,不得对民营经济组织单独设置附加条件,禁止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设置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不合理条件。

三是有市民建议《条例(草案)》应当突出财税政策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扶持民营经济组织融资和发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有市民建议《条例(草案)》应当突出破解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进融资服务体系、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融资担保体系、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多渠道融资。

本次征集意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保障我市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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