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主观题考试工作,全力确保考试考务安全、疫情安全,现就烟台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全体应试人员严格遵守:
一、应试人员应于11月14日起,每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系统进行“每日健康打卡”。漏打、误打的,应试人员可自行进行补打、修改。
二、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一是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防疫专区”办理;二是下载“爱山东”手机APP,进入首页“热点应用”办理;三是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
三、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如实填写并打印《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考试当日交考场监考员。
四、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入境满14天但未满28天的人员,需及时向烟台市司法局报备。
五、应试人员考试当天需接受现场体温检测,并出示“一码、两证、两纸”:健康通行码,准考证、身份证,《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现场体温检测超37.3℃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或隔离措施。
六、除身份确认等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后需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
健康通行码为黄、红码的应试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并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经备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工作人员需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其进行闭环管理,考试结束后纳入市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七、考生达到考场后,需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在指定考试机位就坐,不得在走廊等地逗留、学习、攀谈等,避免出现人员密集等情况。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烟台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居史或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应试人员,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应试人员随时关注烟台市司法局官网、“法治烟台”微信公众号关于考试相关信息。考试咨询电话:0535-6660724 6256689。
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2.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烟台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