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公证处:继承公证,定纷止争

日期:2021-02-20 11:12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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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位中年人来到莱州公证处,掏出一张泛黄且边角翘起的《莱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向公证员咨询如何凭这张纸办理拆迁房屋的产权证。由于材料年代久远,公证员仔细查看并向二人了解情况,牵扯出一段三十年前的家庭故事。

老人离世,临走留下两套房

这两位中年人是姐弟俩,他们的父亲刘老先生已于2000年去世,刘老先生共育有三个子女,其中三儿子1990年先于刘老先生去世。协议中被拆迁的房屋是姐弟俩的奶奶刘崔氏丧偶后购买的,房子92年拆迁,分了两套房。奶奶刘崔氏于1994年去世,刘老先生是刘崔氏唯一的继承人,但他生前一直没有办理继承老母亲遗产的手续,于是这两套房子便由老刘先生的继承人来继承。

在刘老先生去世的当年,他们家办理过拆迁所分的其中一套房子的继承,当时姐弟俩放弃继承,由老三的儿子也就是老刘先生的孙子一人代位继承。另一套房子打算由姐弟俩平分,但因为家人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至今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现在距离拆迁过去快30年了,两位商量着还是抓紧把继承办了吧,这便来到莱州公证处。

临时反悔,不愿配合继承公证未办成

听完这段往事,公证员告诉姐弟俩需要他们侄子一同前来办理。然而第二天到约定时间却迟迟不见人来,预留电话也没人接听。后来姐姐告诉公证员:当初侄子和弟弟的媳妇都对房子继承的事有些个人想法,所以两人不愿前来办理。现在事情搁置太久,现在也不知如何处理是好,她再次来到公证处是想求助公证员。

接下来,公证员多次劝说,从法理、情感的角度进行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家人再次来到公证处,表示已经商量好了。由姐弟俩继承,他们侄子放弃继承曾祖母的遗产。但让人出乎意料的是,继承公证快要办完签字的时候,侄子的妈妈突然有了新的主意并坚决阻挠儿子签字。她认为:姐弟继承遗产后如果留给自己的后代,对同是继承人的儿子来说是一大损失,要求姐弟俩写下保证书,保证两人继承遗产后必须出售而不是自留。为避免两家心生嫌隙,公证员将两家人分离开导,尤其是对侄子一家进行耐心的劝导,并回复他们的疑问。

坚持不懈,最终公证终达成

经过公证员不懈的努力,最终,侄子慎重考虑后决定签字放弃继承遗产,圆满解决这桩曾中断、却又持续了三十年的公证事项。

三十年未处理的遗产问题可以中断,而亲情维系着的家庭不能分离。公证工作的意义在于预防纠纷,在很多家事公证中,公证员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也时常要扮演调解员、普法员、心理医生和知心大姐姐的角色,用自己专业的知识,温情的服务,在温言细语中化解家庭成员间的矛盾,预防可能引起诉讼的纠纷,以“小家”带动“大家”,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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