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烟台市司法局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烟台市司法局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对象
2022年2月16日-2月24日在烟台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报司法厅核查由司法部审核认定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二、证书颁发安排
(一)证书颁发时间。证书颁发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共计10天。
(二)证书颁发地点。证书颁发地点设在在烟台金海湾酒店一楼贵都会议厅(酒店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岸街34号,可乘坐32、43、46路公交车在烟台山站下车,总台电话0535-6636999)。
三、证书颁发要求
(一)网上预约。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采取网上预约的方式,每日上午、下午各限定受理数量为30人以内。预约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0时至5月15日24时,预约网址: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方式:用网上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证书领取预约”,进行预约即可。密码忘记的,请联系技术支持:信诺公司010-88177421。
(二)证书领取方式。申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申领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申领承诺书》(附件),按预约日现场领取,不得通过代领、邮寄或者其他方式领取。烟台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需现场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并登记、现场采集申领人电子照片、扫描相关材料留存档案。
(三)疫情防控措施。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申请人进入酒店一楼大厅应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申领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配合工作人员扫码验证“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电子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申请人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并配合工作人员对大厅内滞留申请人总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领证后及时疏散,不得在大厅内逗留。严禁申请人的陪同人员进入酒店大厅。
凡是不能提供申领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星、电子健康码非绿码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申领,可电话联系烟台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申请延期领取。
四、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应当严格按照预约时间申领证书,不可随意更改预约时间。因特殊情况需更改预约时间的,需提前电话告知烟台市司法局,协商确定申领时间。
(二)申领人应严格遵守烟台市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提前登记办理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码),准备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申请人在电子签名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是否有误。对于因特殊情况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另行预约时间领取。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烟台市司法局工作电话:0535-6660724,6256689。
附件: 附件:申领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申领承诺书(1).doc
烟台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申领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申领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申领前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酒店地址):
1.本人申领前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否
3.本人申领前21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否
4.本人申领前21日内,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 £是□否
5.本人申领前21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否
6.本人“健康码”是否为非绿码、行程卡是否带星。 £是□否
7.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6的情况。 £是□否
8.本人是否持有申领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是□否
提示:
申领前14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