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公告

日期:2024-10-19 14:35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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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自2024年10月21日起,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对象

市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扛牢“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紧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关键少数,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履行好职责使命,为我市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络邮箱、邮政信箱、意见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

(一)举报电话

1815359099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网络邮箱

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

(三)邮政信箱

莱山区桐林路5号市委第五巡察组

(四)意见箱

1.烟台市司法局办公大楼西侧(芝罘区通世路1号);

2.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外管值班室大门东侧(芝罘区通世南路222号);

3.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办公楼大门西侧(芝罘区通世路6号);

4.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三楼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右侧大门门口);

5.烟台监狱办公楼大门东侧(莱阳市共建路102号)。

(五)“扫码举报”系统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特此公告。

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