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日期:2024-04-14 17:58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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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一行到我市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并就《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秀香、秘书长王玉琪,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家陪同有关活动。

在烟期间,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芝罘区社区矫正中心、芝罘区只楚司法所等场所,听取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指出,烟台市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认真落实中央、山东省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部署要求,构建起社区矫正组织领导、监管防控、社会帮扶、联动保障“四大体系”。强调,要继续做好《条例(草案)》征集意见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条款,为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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