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日期:2024-04-16 22:12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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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了一批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推动莱阳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2023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26件,其中民事案件1158件,刑事案件842件,结案2182件,结案率达98%,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万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群众满意度100%。

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部门联动,法援工作有力度

立足全市原有844个工作站,新增特殊群体法援工作站18个,在全市社区新设法援网格服务点25个,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社区网格员的身份进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实现“法援+网格”服务新模式,确保法援平台全覆盖。推动职权下放,联合镇(街)司法所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推行“司法所+法援”,实现申请、初审在一线,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提升热线平台服务效能,全面启用“法援在线”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指尖法援”服务。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做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与住建、工信、劳动仲裁、残联等部门沟通互联,建立日常合作与特殊时间节点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针对特殊群体问题,及时介入、提供服务,确保应援尽援。

二、深化减证便民,夯实办案规范,法援工作有温度

全面推行经济困难审查诚信承诺制、容缺受理制,约有34%的案件免除证明开具,实现“减证便民”到“无证便民”的转变。开辟特殊群体帮扶“绿色通道”,共计1384件特色群体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当日办完”,平均每位受援人节省2小时的办理时间成本。对偏远山村行动不便人群提供39次上门服务,累计行程2156公里,充分展现法援为民服务温度。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把好案卷质量关,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培训班12次,从申请受理到结案归档,实行全方位、全流程优化,推行烟台市案卷统一模板,选派12名优秀律师成立专家组,给1965本案卷以评定补。围绕服务效能进行“回头看”12次,通过发放调查表、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形式,每月按比例抽查10%受援群众意见,评估办案效果,确保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100%。

三、创新宣传形式,拓宽普法渠道,法援工作有态度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常规宣传和创新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开通“法润梨乡·援莱相助”行动专栏,发布法律援助知识和法援优秀案例48篇,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内容上求实,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常态化活动方案,开展“春风法援 律润梨乡”系列活动12次。与市妇联、残联、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5次,与检察院、法院联合开展专项司法救助接力活动26次,做到“一月一专题,一月一领域”,积极营造关爱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的浓厚氛围,打造“律润梨乡·援莱为你”法律援助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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