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四项举措”谱写行政复议工作新篇章

日期:2024-04-28 20:25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今年以来,招远市司法局以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有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在“谋”字上发力,下好队伍建设“先手棋”

一方面,靶向聚焦精准引。通过人员内部调配等方式,新增2名行政复议专职工作人员,有效缓解了行政复议工作案多人少的压力。结合招远市司法局青年干部素质提升计划,成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小组,将2名法学专业人才一并纳入小组,进一步壮大行政复议队伍。另一方面,因材施教精细育。以青年干部素质提升计划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复议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的形式,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在“用”字上见效,焕发流程再造“新活力”

一是多途径畅通受理渠道。全面铺开行政复议受理“全城通办”,在全市14个镇街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灵活运用“现场+网络+邮件”等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多渠道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多元化提升审理质效。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模式,推行“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行政复议+非诉调解”等,使复议案件审理“从对抗走向对话”,在凝聚共识中达到案结事了化心结的成效,降低了复议决定的再诉率。三是多层次推进繁简分流。明确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案件范围和办理流程,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简出效率、繁出质量”。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办理29件,提供法律援助2件,复议前调解32件,通过调解撤回复议26件。

三、在“督”字上突破,抓住规范执法“关键点”

一方面,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前纠纷化解机制,着力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风险研判工作,做好行政争议的早期预防。通过类案分析、府院联动、提出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措施,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最佳方案,实现行政争议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另一方面,抓末端,治“已病”。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执法意见建议,达到“纠正一件、规范一片”,以点带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效果。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法院、涉案部门共同召开案件交流研讨会,共同协商、逐案制定具体方案,提高破解难题的针对性、时效性。今年以来,与法院及职能部门就重大疑难案件召开研讨会8余次,研讨案件16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5件。

四、在“宣”字上创新,打好法治宣传“主动仗”

采取“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方式,全方位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线上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通过政务新媒体账号“法治金都”进行广泛宣传。线下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向群众宣传普及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和申请期限等内容,详细介绍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方式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共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知晓率、认可度。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