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8日8时至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山东省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不办理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申请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事宜。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6年7月14日至16日期间,按照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烟台的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受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3楼)。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山东省内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2025年第14号公告执行。
烟台市司法局公告网址和咨询电话:
公告网址:http://sfj.yantai.gov.cn/
微信公众号:“法治烟台”
咨询电话:0535-6256689,6280097
烟台市司法局
2026年7月7日